自2月28日起,宁夏正式落地执行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。本次集采共有55个品种、593个品规,覆盖抗感染、抗肿瘤、慢性病(降压、降糖、降脂)及罕见病等多个临床治疗领域。随着中选药品价格显著下降,群众就医购药负担将得到进一步减轻。
此次集采在坚守“降价惠民”核心目标的同时,创新引入“稳临床、保质量、反内卷、防围标”的工作理念,推动药品采购从单一的“价低者得”向“优质优价、理性竞争”转变。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,所有中选产品均设定了严格的准入“门槛”:必须具备两年以上稳定生产经验、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GMP)要求,且近两年无国家及省级抽检不合格记录。
本次集采的另一大亮点是推行“按品牌报量”新模式。医疗机构在报量时,可根据临床需求和患者用药习惯,精准确定采购品牌。新规下,75%的采购量将精准匹配临床常用品牌,确保患者无需因集采而被迫更换已适应的药品,有效保障了临床用药的连续性与安全性,减少了用药转换带来的潜在风险。
目前,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均须参与此次集采,同时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愿加入,以提升集采药品的可及性。“我们将严格执行‘带量采购、量价挂钩’机制,压实中选企业的供应责任与质量主体责任,并做好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与协同。”自治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通过全流程监管,全力保障中选药品稳价保质、足量供应。同时,持续扩大集采覆盖范围,推动更多临床必需、群众急需的药品纳入采购清单,让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改革红利持续释放。(记者 周昕)
来源:宁夏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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